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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狮八卦街:千年商贸街变身“活态街区博物馆”

    石狮中心老城区的八卦街,是这座侨乡城市历史文化的核心承载地。从隋唐起,八卦街由驿道聚集成市,由市聚居成村落,发展到近现代,成为坐拥“九街十一巷”的繁华商贸中心,见证了石狮千年的发展轨迹。它不仅是商业脉络的见证者,更是文化交融的承载体,穿越岁月,书写着石狮独特的历史篇章。一条八卦街,半部石狮史。石狮中心老城区的八卦街,是这座侨乡城市历史文化的核心承载地。从隋唐起,八卦街由驿道聚集成市,由市聚居成村落,发展到近现代,成为坐拥“九街十一巷”的繁华商贸中心,见证了石狮千年的发展轨迹。它不仅是商业脉络的见

  • 福建唯一!泉州一街区入选"2024城市新一线街区案例"

    2024中国城市更新论坛(第七届)暨第二届中国城市更新资管百人会及年度最佳优秀案例颁奖酒会,13-14日在北京首钢园召开。论坛发布全国10个街区入选2024城市新一线街区案例,其中泉州西街作为福建唯一入选项目。本次论坛是专属于城市更新投资运营领域的盛会。此次论坛结合各地实践、各方痛点,重点围绕决定行业长期发展的两大核心主题:“片区统筹更新”和“存量资产证券化”进行深入探讨,同时亦邀请全国涌现的优秀案例主理人分享真知灼见。作为中国城市更新领域知名的非盈利行业组织,城市更新论坛秉承着推动行业生态发展的初心已连续举办

  • 【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业绩信息认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业绩,在资质审批时不予认定。  六、注册建造师已用个人带业绩方式为企业申报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从企业获得资质许可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以个人带业绩方式为其他企业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  我厅之前发布的文件、审核导则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的规定办理。

  • 【转发】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三条 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以及对工程总承包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第九条 支持建设单位择优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 泉州前三季度2026.9亿元!增长12.1%!

    前三季度,泉州市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分别为1351亿元、596.4亿元,分别增长12.2%、5.5%。出口方面,前三季度,泉州市劳动密集型产品、机电产品分别出口724.6亿元、274.4亿元,分别增长10.7%、13.4%,二者合计占出口总值的70.8%。进口方面,前三季度,泉州市原油、农产品分别进口423.2亿元、47.3亿元,分别增长21.8%、1.3%。

  • 【转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整改期满后,作出标注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1个月内对其标注的企业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资质标准的,取消“资质异常”标注。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于每年12月底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本地区开展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情况。

  • 【转发】关于做好专业分包工程业绩信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专业承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分包工程信息,按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和诚信承诺函并提交有关单位审核。分包工程信息实行两级审核,相关信息经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审核后,由项目属地的住建主管部门二次审核。

  • 【转发】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招标项目负面行为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招标项目有序开展,避免对不同投标人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进一步营造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省住建厅组织制定《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招标项目负面行为清单》,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未采用“评定分离”招标项目,可以参照本通知执行。

  • 【转发】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评价档次操作标准的通知

    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劳务分包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信用监管行为认定,强化包容审慎监管,在近几年实践基础上,我局修订完善《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评价档次操作标准》,现予印发,即日起执行。

  • 424项、总投资608.77亿元!首批重点项目名单发布

    近年来,泉州市积极组织省级重点技改项目征集申报工作,今年以来已有364个项目列入省级重点技改项目,项目数居全省第一。通过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带动,加快推动泉州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实现我市工业高质量转型发展。

  • 【转发】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提出的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  二、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已换领1年有效期临时资质证书的,延续工作另行通知。勘察设计及监理资质暂未施行电子证书,审批通过后打印纸质证书。

  • 【转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自查自纠期间,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和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上述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期间以挂证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账户部分予以清退。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作为重点核查对象纳入资质动态核查。

  • 【转发】关于招投标领域相关文件释义的通知

    闽建办筑函〔2024〕19号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招投标领域相关文件释义的函》悉。经研究,对闽建筑〔2017〕39号文的有关单体建筑认定的意见如下:  一、闽建筑〔2017〕39号文所称的单体建筑是指建筑群中每一个独立的建筑物,具有相对独立的功能和结构,可以单独进行设计、建造和使用。

  • 2024全国百强县公布!泉州5县(市)上榜!

    2024年7月31日,赛迪顾问发布《2024中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研究成果,同时发布了2024赛迪百强县榜单,福建7地上榜,其中泉州占5席,分别是: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石狮市、安溪县。百强县成为重要增长点,百强县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转发】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企业业绩技术指标信息表》《个人业绩信息表》使用及审核管理的通知

      勘察、设计业绩两张业绩表中的“工程项目规模等级及详细技术指标”与省公开平台“竣工验收”栏目有相同业绩技术指标项的,应比对相同指标项信息是否一致。  经核查业绩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确认通过。

  • 【转发】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

    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项纳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构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数字化预警体系,实现极端天气、生产安全事故、证照状态等预警信息全覆盖、及时精准推送。2024年底前,建成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台”。

  • 【转发】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员工作手册》的通知

    请各地主管部门加强宣传,将推动落实《工作手册》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督促施工安全员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提升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 【转发】关于落实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市质安站要迅速传达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政策培训,积极引导有关企业有效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切实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  附件: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31日

  • 【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纳入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评价的有效项目,应当是评价季度内在福建省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的项目状态为“在建”状态累计达到5日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合同履约季度分数一经推送至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并按规定生效,企业提出的修正申请不予受理。

  • 【转发】关于停止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招标投标领域应用我省信用评价分的公告

    5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三、《信用评价办法》废止至新信用管理办法出台期间,各市场主体的各类信息根据自愿原则按原渠道继续填报,以确保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信用信息收集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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